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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见了一下我的越南学生。
挑战性很大,他来中国两个月,只有四个月的汉语基础。连“明白”是什么意思都不清楚,但是他却问了我一个较有难度的问题。他站在路边努力的盯着我的脸听我说话,我说边走边说吧。他问,为什么不说又走又说。这个这个。。。。我也不知道。我诚恳的告诉他我回去和我的同学商量一下再告诉他。显然,是个正常的中国人,基本上是不会问这样的问题的。他以“我们是好朋友”的名义邀请我和他一起共进晚餐。在我看来有些像要挟。
先不说一个80前的大哥哥一个劲的说:我懂了,谢谢老师。已经让我觉得有些受不了。更有甚者,吃着吃着,他说,老师我很喜欢你。他知道在中国“喜欢”和“爱”不是同一个意思。于是又补充说,我很喜欢老师,不是爱。很有点意思吧,但是让我有点无语。是不是,任何人在学习一门外语时,最先能弄懂的就是“我爱你”。我看他作业的时候,他说不要笑,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叫我不要笑话他。可是,那么简单的对话练习,真的很想笑。但是我只能微笑的告诉他,我笑是因为他做的很不错。凭心而论,四个月的汉语基础能做成这样不错了。我说如果你的汉语进步很快,我就请你吃饭,吃四川火锅。
晚上和浩浩打电话说,我不打算收他补课费了,我不想只做语伴,我要好好的备课,认真的给他补习,这样的机会不多。我要好好给他补习。另外,也算交个朋友吧。
另外,他把《三国演义》看了七遍,我的神呀,我连电视剧都没有看全过。今天我也不知道我干啥了,但是很累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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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那个时刻算是深夜还是凌晨,我只记得我轻轻的说:于浩,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我顿了一会,咽了口口水,说:我喜欢你。接着我又顿了一会,问:你明白啵?我甚至没敢看他的脸。
昨夜是我最新的一次通宵记录,上一次便是和小于浩在网吧里渡过的。从夜晚11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我居然是一直和朋友们K歌。或许,在昨晚之前,我们只是同学,但现在,应该能勉强称作朋友了吧。如果说,我在铮那睡了来武汉后最安稳的一晚,那么昨夜应该算是来武汉后玩得最开心的一次了吧。
现在天已经亮了,虽然是秋天,但天亮起来还是很快的。我刚刚在黑暗中踢了小猫的屁股,那小家伙居然睡得一动不动。洗漱完毕,想起要帮铮查点资料,她大概等不及了吧。不过中国期刊网的网页始终没打开,于是我就上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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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日记之四 惊恐万状 - [葳蕤]
2008-11-02
花了一个星期做的幻灯片,忽然在今天下午变成了一堆乱码,我悲愤至极,差点就背过气去。紧接着又惊恐万状,因为明天早上我要用这份幻灯片“登台亮相”,于是只能迅速的冷静下来,寻求解决方法。好在,一半以上,我都有备份,于是还不至于沦落到崩溃的地步。
我已经N天没有好好睡觉了,妈妈昨天给补的那三只大螃蟹,根本不足以替代我耗损的脑细胞。每天对着电脑八个小时以上,我脸上的小痘痘像雨后的小蘑菇一样,啵啵啵的冒了出来。走路吃饭,只要是长时间的干一样事,我都有睡着的趋势,除了做幻灯片。浪费了整整一周,什么书也没看,还有我的英语听力更是丢到了脑后。
当然还是有些事情值得期待的,比如说明晚全班去通宵唱K。呵呵,生活如此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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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有失眠,常将三千烦恼丝铺于半枕。静默的夜将我枯黄的一把茅草,也浸染成一把青丝。随意将手搁置其上,如顺水推舟,不知不觉,手指已在耳畔。想来这头长发已陪伴我六年,关于它的恩恩怨怨,说也说不完。
记得曾经有篇小小的散文,开头的一段大概是这样的:欣赏女孩的长发,如同读一本书,品一杯酒;读世间繁华,品人间沧桑。人生奥秘尽浓缩于飘飘黑发之上,管他悲喜哀愁,只要自足自满,何乐而不为呢?当时虽然很小,却也想过自己快些儿长大了,长大了就可以拥有一头飘逸的黑发。
或者女孩的长发,真的有这种摄人心魄的魅力吧。《源氏物语》中,葵姬辞世前的恹恹病容,却引来光源君从未有过的疼惜与愧疚。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便是,葵姬的那头一丝不乱的黑发,如云般堆积在身侧。想必和我们古诗中常有的云鬓,是有着难以明说的渊源。有一好友曾告诉我说,他择偶的标准第一条就是必须有一头如水的长发。想来有一天相互依偎着坐看云起,妻子将头靠在丈夫的肩头,那一头长发一泻而下。那场景,换做是我,大概也会有所触动吧。
长发之美,美在它无限的温柔多情与浪漫幻想。绸缎与珍珠的魅力夺目,哪能与此相提并论。芸芸众生,将一腔柔情都赋予这一头青丝。看新版的《红楼梦》那一头装束,想起书里描写史湘云的睡相,有一句便是:“一把青丝拖于枕畔”。想奉劝世人,青丝终归要变成白发,所以还是不要糟蹋的为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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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浩浩的来信,很惊讶,原本以为是我的信用卡寄来了。
同学屁颠屁颠的跑来送信,还说“有家属真好”。我都没好好的谢谢她,看见那熟悉的字体就迫不及待地拆开了。
虽然浩浩在信里只告诉我,世事艰难。但这毕竟是我祈求了好多天的东西,于是夹在课本里,等到空闲下来慢慢的看。我知道他的压力一定很大,但信里的那些苦闷,我好久都没有从他的眼里看到。心疼是毋庸置疑的,但我并不悲伤,因为我知道这只是个过程。我相信,或者无比坚信,冬天总会过去,而春天终将到来,而所有的力量,将在这一个冬季里积蓄。大树的种子无论如何也不甘心做一颗小草。
而我自己,能有机会就不要放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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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就睡到了日过中天。本以为昨晚看完《说岳全传》是拼了老命,没料到竟不知不觉的完成了。老实说,《说岳》的好,在一些小细节上,而不是整部书。
武汉的雨总是说来就来说停就停,来去得异常干脆。常常一夜醒来,天空就一扫昨日的阴霾,虽然还是阴天,但天色却白亮的很。醒过来的时候已经10点多,昏昏沉沉的做了个梦,居然梦见自己在看《说岳》。待我决定下床的时候,已过了平时的午饭时间。浩浩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啃苹果啃得起劲。浩浩问,什么时候去吃饭?我说,等会。其实午饭就是苹果。我倒不是想减肥,只是下趟楼就得穿的整整齐齐的,不如衣冠不整在寝室晃悠晃悠的多自在。
寝室里总是空无一人,除了我自己,于是常感觉这是自己的小家。我的这一块小天地,倒是被我弄得蛮温馨的,当然,桌上常常乱七八糟,不然哪像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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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黑死了,在我离开它和白展堂之后。
中午的时候室友告诉我那只漂亮点的小兔兔被那个孩子拎耳朵拎死了,她用了个很含糊的词“没了”。我居然和那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不过他才9岁,应该还是可以放声大哭的。我只能一个人坐在那里偷偷的掉眼泪,没让任何人发现。大家都安慰我说,不要难过了。只有浩浩最清楚,我更多的是自责。因为它是在我离开它们不久后就死了。那个孩子也一定很自责,因为那只兔子是死在他手里的。是啊,我们从来舍不得拎它的耳朵。想起昨天我把它装进袋子里的时候,手指还触着它砰砰跳着的小心脏。
还好,唯一欣慰的是,那个孩子还是个好主人,因为他只是想把兔子拿去给他的小伙伴们看,小兔子死的时候他哭了。原来,兔子的耳朵是不能乱拎的。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不敢从那家的门口经过,远远的就过了马路。
想着它们吃饱了在寝室里疯跑的样子,很伤心很伤心。。。。。。不知道白展堂会怎么样,它会伤心吗?兔子没有伴,很容易死的。
浩浩说,以后家里有院子就好好养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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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兔兔送走了,确切的说是卖了。
我本来没打算卖,可是既然对方说要给钱,于是就成了卖。下午我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感觉它们在抽屉里扑通扑通的乱跳。可是静下心来一想,兔兔已经不在了。我很想它们。它们走了,鞋柜上再也不用晒白菜,地上也再没有黑黑的小点点。可是我的脚边也再没有那两只毛茸茸的小东西蹲在那里了。每天只要我一起身,它们就跟在我的脚跟上,门一开,就撒丫子往外面跑去,后面跟着的小尾巴,像个小球球很可爱。下雨的时候,要我翻好多把伞才能把它们抓住。它们会闻我的脚,会一本正经的坐在厕所里面往那个黑洞洞里瞧。我摸它们的时候,它们总是乖乖的。晒太阳的时候,它们四仰八叉的躺着。每天晚上十一点就准时跳进抽屉,尽管第二天早上,它们一定在抽屉下面。它们很能吃,大家都说像两只饿狼,而且随处大小便,我一天拖个N次地。扫地的时候,总是跟着扫把,凑的紧紧的,很找麻烦。
我的白展堂和小二黑,今天去的新家,应该能吃得饱饱的吧。








